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发挥标准化对保险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保障作用,促进保险标准化工作高效协调、规范有序开展,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了《保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立足保险业标准化工作实际和发展任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服务大局、立足长远,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建立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保险标准管理体系为出发点,以建立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保险业标准化工作体制为导向,对保险标准化工作涉及的各个环节和程序进行规范与要求,进一步理顺机制,划清政府与市场类标准的边界,明确标准化各参与方的工作职责与范围,为推进保险标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标准应用实施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包括保险标准化工作模式、保险标准化机构职责、保险标准的制定与修订程序、保险标准的实施与管理等内容。明确了保险行业标准、保险团体标准各自的管理机制、组织模式及制修订程序;明确了监管机关、保标委、行业社团组织、市场主体等标准化参与方在标准化工作中的职责;规范了各类保险标准实施的一般程序与标准管理的方法。
《管理办法》对进一步提高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将推动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下一步,保监会将推动全行业各单位和机构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承担起在保险标准制修订、应用实施等环节的责任,充分发挥保险标准对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基础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