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划红线 非持牌机构面临五不得

银保监会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表示,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非持牌机构面临行为边界:一不得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二不得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三不得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四不得代办投保手续;五不得代收保费等行为。
银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 不满足条件的需立即停止、整改】银保监会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满足《办法》规定条件的保险机构,不需要申请业务许可或进行业务备案。不满足规定条件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已经开展的应立即停止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恢复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