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章程制定,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期,根据各方反馈意见情况,我会对首轮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g@c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公司治理处(邮编: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险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28815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
中国保监会
2017年1月12日
附件: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