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情况及最新政策

2017年7月5日,保监会召开发布会,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介绍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情况及最新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嘉宾:保监会 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 袁序成

主持人:保监会 办公厅新闻处处长 杨坤铁

 

现场实录

杨坤铁 保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处长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保监会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有请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绍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情况及最新政策。

 

袁序成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

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6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这是既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后,国务院再次针对保险业发布的重要文件,进一步凸显了国家对商业保险的高度重视和寄予的新期望。

首先来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一)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系列文件精神的政策要求。自2009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个文件,包括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要构建包括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在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此次发布《意见》就是具体落实多个文件的具体要求。

(二)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是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实要求。我国人口老龄化(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呈现规模大、速度快、未富先老的特征。规模大,2016年60岁以上老年人达2.3亿人,占总人口的16.7%,国家人口排名,可进前10名。速度快,每年有将近800-1000万迈入老年人行业。未富先老,我国2000年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60岁以上人口1.3亿人,占总人口的10.2%),当时人均GDP也就800美元左右,目前也就8000美元左右。老龄化需要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三)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是为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提供补充、为二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补短板,提高民众退休后养老保障水平的必然要求。根据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测定,如果退休后的养老金替代率(即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退休前的工资收入)大于70%,可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不会有显著变化。主要发达国家养老金整体替代率水平约为75%。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养老保障体系,先从基本保障制度开始,到目前为止,基本构建了政府、企业、个人的三支柱框架,但发展很不平衡,基本养老保险“一支柱独大”,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水平不足1%,三支柱合计替代率水平距离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还有不小差距,远远不能满足民众的养老需求。

我们知道,民众对于养老金水平的要求是刚性的,目前企业“五险一金”的缴费压力已经很大,如果再提高缴费水平,企业无法承受;如果降低,就需要财政大量出资,压力巨大,难以长期维持。因此,在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难以再提高,企业年金覆盖面较窄,难以覆盖到大量中小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弹性就业等新型就业人员的背景下,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通过商业养老保险这种市场化、门槛较低、灵活度较高的个人商业养老方式,提高民众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一方面,能够为一支柱“补缺口”,缓解基本养老和财政压力;另一方面,能够为二支柱“补短板”,使更多民众,能够不受就业形式、不受所在单位条件限制,都有机会建立个人商业养老计划。

(四)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构建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是国际通行做法。从国际经验看,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解决一个国家的养老问题,必须要建立政府基本养老、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也称为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单靠某一支柱或过于倚重某一支柱都是不可持续的。

(五)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是保险业落实“保险业姓保”、回归保险业本业的本质要求。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是人身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商业养老保险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已培养了一批包括精算、风险管理、投资运营等专业人才,具备了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特别是在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条款、平台建设和监管制度等方面都做了比较成熟的准备。

(六)从国际经验看,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支持,特别是财税方面的政策支持。从国外经验看,无论是欧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通过给予企业和个人税收优惠政策,来引导和鼓励二、三支柱的发展,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比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34个成员国均针对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制定了税优政策。

 

接下来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意义和作用。

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对于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就业形态新变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以及促进金融市场稳定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6.7%。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能够提高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使老年人“有闲有钱”,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社会就稳定了,对年轻在职人员的压力也会减轻。

二是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养老金是长期资金,保险机构是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特别适合将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积聚的规模大、稳定性强的长期资金,通过保险机构的股权计划、债权计划等方式,投资于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建设,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够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稳定。我国的金融市场体系是以银行业占据绝对主导,金融业总资产大约是272万亿,银行业总资产232万亿,银行业总资产占比达到85%,结构失衡。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快速壮大保险业资产实力,有利于优化改善我国的金融市场结构。

四是有利于培养人们商业养老保险意识,从年轻时就要为未来的养老等做出财务安排。商业养老保险是契约式合同,带有半强制储蓄性质,且可与基本养老保险在资金积累、领取方式等方面形成互补,在人口老龄化加剧导致养老金缺口不断增加的大前提下,尽早通过商业养老保险等方式为未来做出财务安排,可大大减轻国家在养老支出等方面的压力。

 

最后介绍一下《 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意见》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新定位、新目标、新重点、新要求、新政策,是新时期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明确了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新定位。即成为“五个者”,商业养老保险要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金融安全和经济增长的稳定支持者。

(二)确立了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新目标。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

(三)部署了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新重点。《意见》指出,商业保险机构应坚持专注主业,创新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要积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积极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综合养老保障计划;鼓励发展面向创新创业就业群体市场需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依规有序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四)突出了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营的新要求。《意见》强调,要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稳步有序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建设,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要发挥商业保险机构长期投资者作用,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审慎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更好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

(五)提出了支持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新政策。《意见》明确要求,要在2017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研究制定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资支持政策,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研究制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相关政策;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降低收费标准,支持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找准发展的结合点。二是重点推进相关工作,抓住发展的着力点。三是协调支持政策落地,用好发展的助力点。四是加强养老保险监管,防控发展的风险点。

谢谢大家!

 

杨坤铁 保监会 办公厅新闻处处长

为进一步了解今天的发布会内容,下面进入提问环节。

 

中国金融记者

在《若干意见》中,最受关注的无疑是要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目前,个人税延养老试点政策进展情况及保险业下一步的打算是怎样的?

 

袁序成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

关于目前的进展情况。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从研究论证到落地实践需要一定时间,在政策研究和制度设计过程中,需要采取既积极又审慎的态度。

一是从总体来看,各有关单位态度积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在有条不紊的推进试点方案研究制定的各项工作。二是税延保险试点政策是一项顶层设计,因此,必须坚持科学审慎的态度,要充分借鉴各国经验,深入研究论证,确保提出的政策措施符合我国国情。三是这项工作从理论到实践都是新事物,涉及面很广,包括税收制度、缴税方式、个人账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及保险产品设计等等,相对复杂,研究制定需要一个过程。四是这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委,各方形成统一认识需要一个反复沟通协调的过程。目前,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试点方案已基本成型。

《若干意见》已明确要求在2017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目前,开展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一是从开展时机来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明确将商业养老保险定位于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就业形态新变化的重要战略举措,所以说,时机已成熟。二是从开展条件来看,经济条件、法律条件、舆论条件都已具备。从经济条件看,国外实行个人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一般都是在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个阶段的前后来推行这样一项政策。我们国家2016年人均GDP已经超过了8000美金,人民群众有了一定的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能力,经济基础已经具备。从法律条件来看,这几年,我们各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都在全面推进,保险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也在不断完善,我们正在推进保险法的修订工作;财税方面法规制度建设,包括税收制度改革也在同步推进,这些法规制度的建设为推行这项政策提供了一个法制基础。从舆论条件来看,税延保险试点政策提出已久,社会各界期盼已久。

 

关于出台后在落地实施方面的难点。一是在征税方式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个人直接纳税操作相对复杂。与税优健康险相比,税延养老险更为复杂,税收递延是当期免税,领取时还要缴税,操作流程复杂、业务延续时间长。并且单位并没有配合员工个人投保的强制义务,因此客观上会影响个人购买意愿。如何理顺简化税收递延操作流程,使消费者投保更为便利,是操作层面的一个难点。二是在社会认可程度和购买意愿方面,一是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新事物,养老保险资金是需要长期锁定的,社会公众对其认可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二是税优力度对老百姓的吸引力,从税优健康险试点的情况看,“每月200元,一年2400元”优惠力度还显不足,特别是对基本保障较高、待遇较好的单位职工,吸引力不强。三是在产品设计方面,要能够满足广大群众差异化、个性化的养老保障需求,切实增强产品吸引力。如何设计符合“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计”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升产品销售和经营的透明度和灵活性,使消费者买的方便,买的明白,买的放心,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

 

在设计商业养老保险特别是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时,在总体思路上,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还是要坚持立足于保险保障的行业根基,充分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优势。

 

在具体思路上,一是坚持 “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的设计原则。收益保证,是指税延保险产品在存续期内向投保人提供保证收益或最低保证收益,确保养老金安全稳健增值,有效防范投资风险;长期锁定,是指在产品存续期内,投保人积累形成的养老资金锁定于养老用途,使用目的明确,除特殊情况(如投保人死亡、全残等)外不得随意变更用途;终身领取,是指税延保险可以提供从投保人退休起开始每月或每年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的服务,也可以选择保证领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等期限,有效化解投保人在养老金领取期所面临的长寿风险。二是产品透明。老百姓的投保缴费、产品收益、保险公司的收费等信息清晰透明,可随时查询,防止销售误导。三是产品可选择。老百姓可在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中自主选择产品,也可在不同公司之间转移产品。四是确保资金安全。这是产品设计的底线,要确保老百姓养老资金保值及取得合理回报。

近年来,保险业积极开展税延保险试点的配套准备工作,包括在产品设计、制度制定、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的产品示范条款、税延保险制度框架、税延保险信息平台建设也基本就绪,能够确保试点政策出台后在较短的时间内落地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在财政部的带领下,与其他相关部委共同配合,共同努力,尽快将方案制定完成,上报国务院批准以后,确保在2017年底前落地实施。

 

中国保险报记者

目前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是怎样的?

 

袁序成

我从两个方面来谈。

一是与行业自身纵向相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保持了较快的速度。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保险机构已开始经营具备一定养老功能的年金保险。近年来,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增长势头,近五年平均增速超过43%。

二是与发达国家横向相比,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较为滞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具有养老保险功能的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在全部保费收入里占比大约为50%,而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的占比超过35%。2016年,我国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在被保险人年满55岁后向其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为86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25%,积累保险责任准备金约1.9万亿元;有效保单件数6140万件,有效承保人次6532万。其中,退休后分期领取养老金的养老年金保险的保费收入为15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仅为4.4%,积累保险责任准备金2600亿元;有效保单件数1348万件,有效承保人次只有1707万。

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滞后,既有行业自身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因素。

从内部看,存在三个短板:一是技术短板。精算技术是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核心技术。商业养老保险存续期长达数十年,涵盖投保人整个生命周期,保险公司经营既要考虑长寿风险,又要考虑汇率、利率、国债收益率等经济因素影响,精算技术的优劣,对于合理设计产品,有效管控风险具有重大影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精算技术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人才短板。商业养老保险专业性强,需要大量专业技术人才。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需求看,当前行业整体人才储备不足,包括精算、投资、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都比较缺乏。三是规制短板。一是在监管政策方面,针对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长期风险管控等法规制度仍有待健全和完善;二是在管理制度方面,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总体来看,商业养老保险创新不足,产品同质化现象还比较严重,无法有效满足群众对商业养老保险不同层次的需求。

从外部看,存在三个不足:一是商业保险意识还不够高。大多数老百姓把保险作为一种消费,认为未来养老安排还是很遥远的事情,缺少主动投保并管理养老风险的意识。二是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大。从国际经验看,税收优惠是撬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最有效途径,但目前我国相关政策尚未落地。三是购买力还不够强。虽然我国人均GDP已超过8000美金,但我国低收入人口还占有一定比例。整体看,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能力还不够强。

整体来看,商业养老保险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信随着《意见》的出台,行业自身发展及外部环境都会有促进和改善。

 

证券时报记者

我们知道,养老金都是老百姓的“养老钱”、“活命钱”,资金运营安全可靠是大家最关心的。请问保监会在完善商业养老保险风险保障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袁序成

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作指示提要求的时候,特别强调了这个问题。商业养老保险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活命钱。

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相对于普通保险资金来说,期限更长、资金安全性要求更高、要求更加稳定的投资回报。老百姓投保商业养老保险,确保资金安全稳健是我们考虑的首要因素。

保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稳健运营。

一是要提高站位。克强总理提出,支持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关乎中华民族的发展未来。我们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作为保险监管一项重点工作、长期工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方法上健全制度、从严监管,在执行中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二是强化资质管理,突出能力要求。一是精算技术和人才储备要符合要求;二是投资能力、风险管控能力、资产负债匹配管理能力、信息技术水平等要符合要求;三是综合评估偿付能力水平、股东可持续增资能力等,并设定较高准入门槛。特别是对税延养老保险会提出更高的资质要求,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可以做。

三是健全监管规章制度。一是力争在《保险法》修改中体现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的要求;二是完善现行保险资金运用规则,逐步建立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相对独立的监管制度体系。三是制定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从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现金流匹配以及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

四是完善支持政策。一是明确投资领域。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应该追求的是风险相对较低,回报比较稳健的投资项目和投资渠道。对于竞争性行业、高风险行业、不确定性领域,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不宜进入。二是细化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重点投资领域的业务规则。三是推动制定投资支持政策,完善风险保障机制,为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投资重大项目、支持民生工程建设提供绿色通道和优先支持。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在非现场监管方面,一是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并将其作为保险机构经营商业养老保险的硬指标;二是健全定量评估、定性评估等规则制度;三是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四是对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建立投资分级管理和限额管理机制;五是强化对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建设。在现场监管方面,加大从负债端到资产端的全流程的现场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对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

 

路透社记者

您认为商业养老保险市场要发展到多大的规模才能弥补我们养老保障的缺口?您提到的商业养老保险所追求的合理的回报具体是指多少?

 

袁序成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保险机构要有动力去设计老百姓需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从消费者的角度,要了解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并有购买意愿。我们希望商业养老保的发展速度越快越好。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是1%左右,如果能达到10%或者更高,相信会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对基本养老保险形成真正有效的补充。

至于回报率来说,至少要跑赢通胀。养老保险追求的是合理的回报,不能简单的看短时间内回报的高或低,因为这和当期的经济环境也有关。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应该追求的是长期稳健的回报,实现资金保值增值。这其中,安全可靠是前提。

 

杨坤铁 保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处长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