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安全防护马虎不得,保护个人账户安全这样做!

晓保妈妈

昨天接到自称是**信托公司的理财经理,向自己推销信托产品。但自己没有在该公司留过自己信息。

最近是不是填写过个人信息?


晓保爸爸

晓保妈妈

没有啊,只有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套海景房,在网址上填过一次个人评估表。

现在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的泄露,尤其是个人资产信息、账户信息。今天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晓保爸爸

在信息时代阔步发展的今天,人们在享受着信息化社会所带来的智能、高效、便捷的同时,也对自身的个人信息安全产生了深深的担忧……在看不见的个人信息交易市场,你的个人信息或许正在被明码标价挂牌出售,“信息裸奔”让人们成了“透明人”,人们除了每天要应对各种骚扰电话,还要担忧自己的财产是否安全。

一、个人金融信息范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个人金融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或通过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获取、加工和保存的以下个人信息:

(一)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姓名、性别、国籍、民族、身份证件种类号码及有效期限、职业、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家庭状况、住所或工作单位地址及照片等;(二)个人财产信息,包括个人收入状况、拥有的不动产状况、拥有的车辆状况、纳税额、公积金缴存金额等;(三)个人账户信息,包括账号、账户开立时间、开户行、账户余额、账户交易情况等;(四)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卡还款情况、贷款偿还情况以及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五)个人金融交易信息,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付结算、理财、保险箱等中间业务过程中获取、保存、留存的个人信息和客户在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发生业务关系时产生的个人信息等;

(六)衍生信息,包括个人消费习惯、投资意愿等对原始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所形成的反映特定个人某些情况的信息;

(七)在与个人建立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保存的其他个人信息。

二、泄露个人信息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采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