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保妈妈
保险有不可抗辩条款吗?
是的,保险法第………就有两年不可抗辩的规定。
晓保爸爸
晓保
爸爸,那你快讲讲什么是二年不可抗辩。
跟着晓保一起学
《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保专家总结
以上条款内容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内,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隐瞒了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的事实,出险拒赔,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二年后,无论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否如实告知,都不能解除或终止保险合同。
晓保提醒
作为消费者,如果在投保前已经知道自己不符合投保条件的,故意不如实告知,即使超过两年,也不一定获得理赔:
1. 投保前疾病,保险合同不赔。
2. 等待期内有出险记录,保险合同按等待期责任赔。
3. 投保前疾病与后续疾病高度相关的,法院有判例认定无须赔偿。
在投保时尽到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才是保证我们行使超过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权利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