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这三个方面保险公司要注意!

2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财产险部、中介部分别下发文件,要求各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扩展产品责任、严禁产品炒作、严禁设定硬性考核指标……等方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保险服务工作。

一、适当扩展保险责任

综合来看,监管部门要求保险机构适当扩展保险责任,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例如:

支持各人身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疾病险、医疗险等产品中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客户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

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

财产险公司可在重疾险等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扩展承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责任,为保险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医护人员提供保险保障。

二、严禁产品炒作

在做好理赔服务的同时,监管部门强调保险机构应强化销售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例如:

人身险部提出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强化销售行为管控,特别是加强营销员管理和网络宣传管理。

严禁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

严禁利用疫情诱导客户退旧买新。

严禁开发设计缺乏定价基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属产品。

严禁将保险产品扩展责任宣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属产品。

财产险部提出,各财产保险公司不得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不得销售吸引眼球的噱头类保险产品,不得销售没有精算定价基础的单病种产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违规销售行为监管力度,一经发现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进行通报。

三、严禁设定硬性考核指标

监管部门还特别提出,保险机构要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现代科技手段,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例如:

中介部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疫情期间内严格落实群防群控要求,调整工作方式、工作计划和考核要求。

严厉制止从业人员聚集和客户集中拜访。

严禁举行晨会、夕会、演说会、宣讲会、培训、推介会等聚集性活动。

疫情期间内,不得设定硬性面拜任务和业绩指标。